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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7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的通知

2007-1-20 来源:【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进行科技计划的申报。

一、申报原则

(一)落实《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原则。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必须紧密围绕《湖南省科技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7个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7大科技工程建设目标和内容。

(二)突出省级目标的原则。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新型工业化先导战略,紧密围绕我省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三)突出自主创新的原则。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科技计划的突出位置。突出原始创新,提高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突出集成创新,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问题,提高科技的支撑能力。

二、申报条件

对于各类科技计划承担单位以及首席专家的条件,请详见附件《2007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2007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向推荐单位提出2007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二)推荐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同时,推荐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并以书面形式(指定管理人员姓名、手机号、加盖公章)发传真至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三)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科技网(http://www.hnst.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如实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在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项目申请书》。申报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项目材料。必须保证项目书面材料与网上报送内容完全一致。

四、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包括部属高校、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市州科技局。为加强推荐单位初审责任,从今年起,采取推荐单位限额推荐的方式申报科技计划。根据近两年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与立项数的统计分析,同时,结合省级科技计划的目标定位,2007年各推荐单位限额推荐项目数如下:

推荐单位
重点项目限额
一般项目限额
市州科技局

其中:长、株、潭

10

20

40

50

省直有关部门
5
10
国家高新区
5
20
部属高校
20
80
指定院校和科研院所

湖南师大
5
20
湖南工业大学
5
20
长沙理工大学
5
20
湘潭大学
5
20
湖南农业大学
5
20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
20
湖南中医药大学
5
20
南华大学
5
20
湖南科技大学
5
20
吉首大学
5
20
湖南省农科院
5
20
其他省属院校
1
10

五、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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