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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乡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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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8 9:54:50 来源:【字号: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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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是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防震减灾的重大问题。 2.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3.贯彻实施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与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与管理体制,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4.负责归口管理全市科技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其他专项科技经费的预算、决算。 5.归口管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及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工作;贯彻实施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重点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6.拟定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科技革命。 7.贯彻实施科技人才的合理配置,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创造科技人员发挥作用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8.归口管理全市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信息网络、技术市场、防震减灾、专利管理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信息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负责科技发展、防震减灾的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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