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须应具有项目实施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有良好的信誉度;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领域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符合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方向的项目;
3、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列入湘潭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
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的项目;
6、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能形成特色产业的项目;
7、促进科技服务平台、基地、条件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按规定验收或未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从湘乡市科技信息港(网址:)下载《湘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或到市科技局领取。
2、一般项目须填写《湘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
3、重点项目除填写《湘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还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06年3月16日—4月15日
项目受理地点:市科学技术局(政府大院第四栋)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肖勇 电 话:6713078 传 真:6711605
湘乡市科学技术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