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湘潭市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体现湘潭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
2、根据《湘潭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计划指南按照“3+2”的框架编制,分为工业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条件建设领域和软科学研究领域等五大领域。
3、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其中重点项目须通过专家评审,分别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制造业信息化、农业科技富民、科技合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五大专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湘潭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项目实施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严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有良好的信誉度;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本领域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领域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知识产权明晰,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
(二)优先支持的项目
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研究开发过程中能取得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3、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4、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
5、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
2、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按规定结题验收或未申请延期,时间已超过项目验收时间6个月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从湘潭科技信息港(网址:http://www.xiangtaninfo.ac.cn)
下载《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或《湘潭市软科学项目申请表》。
2、一般项目须填写《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或《湘潭市软科学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3、重点项目除填写《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或《湘潭市软科学项目申请表》外,还需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文档。
4、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归口上报。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06年1月23日—2月25日
项目集中受理地点:湘潭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科:杨 平 电话:8570308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罗景荣 电话:8570156
传 真:8570308
附件:《湘潭市200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